P

S. Norton:

我在现实会喜欢的男生:


北京的。


没事喜欢蹲着。


总是无处安放两条长腿。


校篮球队的。


会背越式跳高。


皮肤薄,到了夏天的时候,会黑一些。


鼻梁很高。


穿跨栏儿背心,喝北冰洋汽水。


肠胃好,有点怕热,喜欢嚼冰块。


宽宽大大的T恤露出一截子手臂,手腕很有力。


出汗,汗珠从额头滑到鼻尖的时候,会皱着鼻子抿着嘴唇笑。


有酒窝。


特别生气了会说肏你大爷,高兴的时候笑着轻声说你大爷。


眉毛生得好,眼睛狭长。


比起对女孩子绅士体贴,对她们的情绪和需求有点钝感,但是在体力活的方面大包大揽,施以照顾。


喜欢揪一个人的马尾。


她剪短发时,生了很久的闷气,然后发现胡乱她的头发,她气得挥手臂也够不到他脑袋的样子更有趣。


还可以攥着她的手腕子,有点凉,特别软。


冬天的时候,穿一件看起来很柔软的有黑色雪花图案的毛衣,深蓝色羽绒服。


她捂着肚子疼得龇牙咧嘴的时候,想借给她外套。


管她叫大哥。


在她冲过去跟人打架的时候,抱着手臂,站在她后头。


那人要是敢回手就他妈死定了。


我内心理想型的男生:


上海人。


不怕冷,毛衣外面穿剪裁简单的大衣。


白色衬衫和浅蓝色衬衫,袖子挽起来。


戴眼镜。


五官尖锐。


用英雄牌钢笔,右手中指有墨水的痕迹。


在数学卷子的草稿面画物理力学分析图。


面对自己认为并不熟的女生的表白,表面冷静,内心抓狂,需要极力克制落荒而逃的冲动。


皮肤特别白,青色的血管。


被阳光晒后面皮会微微发红,和她说话的时候也是。


怎么会有这样的女生呢,认真思考着,无解。


怎么会喜欢这样的女生呢。


把她冰冷的手指窝在手心放进自己兜里的时候,装得冷静又淡定。


对年长者和年幼者特别温柔。


抱起小孩之前会先把腕表摘下来。


平时说普通话。


用食指推眼镜,低头刷碗和擦桌子的时候很细致。


睫毛长到有点困扰的程度。


方向感很强。


不是特别擅长系鞋带。


笑的时候会握拳放在嘴边。


攥着手机在房间里开心得疯狂蹦迪,然后停下来,坐在床边,推推眼镜,在回复栏里输一个好,发送,丢掉手机和眼镜,把脸埋在枕头里,偷偷地甜蜜地弯起眼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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